2002年毕业于上海大学法学院,获得法学学士学位,2012年获得上海财经大学(广东省国家法官学院)法学硕士学位。自2008年起在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,为本所的合伙人、业务骨干和主要律师。
自执业以来,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、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支队、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、深圳市总工会、汕尾市民政局等多家政府部门、永旺华南商业有限公司、星美国际影院、香港颖宝公司及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,负责起草、审查、修改行政部门及事业单位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、协议、法律文件,并提供大量法律意见、建议,参与了多起重大项目谈判,协助处理了多宗社会纠纷、矛盾,代理了多宗行政诉讼、行政赔偿案件,具有丰富的行政法律服务经验。曾为大型跨国企业、大型民营企业、包括香港浸会大学、香港理工大学、深圳奥斯翰外语学校、深圳菁华中英文实验中学、深圳东海培萃幼儿园等大学及教育机构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,具备丰富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经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