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金地所
时间:2025-04-08
为推进我市律师事务所老字号品牌保护和振兴,促进和鼓励支持律所健康稳定及规范化发展,市律协开展了“深圳市律师协会老字号律师事务所”认定与评选工作,在此次评选工作中,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荣获首批认定!
“深圳市律师协会老字号律师事务所”称号对于金地所来说是一份荣誉,是对金地所过去努力的肯定,也是对本所未来发展的鞭策,在今后的发展中,金地所一定紧跟时代潮流,积极创新,强化内部管理,严格要求本所律师遵守职业道德,恪守法律底线,为客户提供更高质量的法律服务。
[ 历史传承 ]
金地所是国内律师制度改革后,广东省首批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,前身是深圳市司法局直属的深圳市金融房地产律师事务所,成立于1985年,是深圳市成立最早、规模最大的四家国有律师事务所之一,同时也是全国首批经司法部及中国证监会联合授予“证券法律业务资格”的律师事务所之一。1993年,金地所在原所的基础上改制成合伙制所。
[ 专业实力 ]
金地所现有执业律师近百名,多毕业于国内外知名法学院校。民商事争议解决、政府法律顾问、金融法律服务、房地产法律服务、知识产权、竞争与反垄断、家事财富传承,涉外业务等业务领域。
[ 金地所荣誉]
1995 年,全国首批获得司法部及中国证监会联合授予的“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”;
2000 年,获得司法部及中国证监会联合授予的“从事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公司证券业务资格”;
1995 年至2001年,连续七年被深圳市司法局授予“先进集体”;
2006 年,被深圳市司法局、深圳市律师协会评为“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”;
2011 年,当选深圳市政府指定法律服务机构;
2012 年,当选深圳国际商会常务理事单位;
2015 年,入选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律师库;
2017 年,获得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“2017—2019年法规起草、立法后评估和研究服务资格”;
2018年,被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评为“先进律师事务所”;
2018年,被深圳市律师协会评为“深圳律师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暨深圳市律师协会成立30周年之优秀律师事务所”;
2021年,被广东省律师协会评为“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(2017—2021年度)”;
2023年,被深圳市律师协会评为“深圳市律师协会成立35周年之优秀律师事务所”;
2024年,被深圳市律师协会评为“深圳市律师协会老字号律师事务所”。